簽證之意義

簽證在意義上為一國之入境許可。依國際法一般原則,國家並無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目前國際社會中鮮有國家對外國人之入境毫無限制。各國為對來訪之外國人能先行審核過濾,確保入境者皆屬善意以及外國人所持證照真實有效且不致成為當地社會之負擔,乃有簽證制度之實施。

*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准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故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 簽證類別:中華民國的簽證依申請人的入境目的及身分分為四類: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係屬短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係屬於長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
    .禮遇簽證(COURTESY VISA)
  • 入境限期(簽證上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欄):係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之期限,例如VALID UNTIL (或ENTER BEFORE) APRIL 8 ,1999即1999年4月8日後該簽證即失效,不得繼續使用。
  • 停留期限(DURATION OF STAY):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後,自入境之翌日(次日)零時起算,可在台停留之期限。
    .停留期一般有14天,30天,60天等種類。持停留期限60天未加註限制之簽證者倘須延長在台停留期限,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檢具有關文件向停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延期。
    .居留簽證不加停留期限:應於入境或在台申獲改發居留簽證後15日內,向居住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居留期限則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持外僑居留證者,倘須在效期內出境並再入境,應申請外僑居留證時同時申請重入國許可(RE-ENTRY PERMIT)。
  • 入境次數(ENTRIES):分為單次(SINGLE)及多次(MULTIPLE)兩種。
  • 簽證號碼(VISA NUMBER):旅客於入境應於E/D卡填寫本欄號碼。

國人常用辦證資訊

香港赤臘角機場台胞證加簽時間及地點:

地點:(機場辦事處)香港大嶼山赤臘角機場客運大樓五樓抵港層(禁區)中央客運廊5Z531室(近17號閘口)
辦公時間:8:45~22:00,公眾假期照常
電話:(852)2261-2062
費用:港幣150元
香港中國旅行社各分社資訊 http://www.ctshk.com/company/hongkong.htm

澳門機場台胞證加簽時間及地點:

地址:澳門機場入境大廳西側
辦公時間:上午10:00至下午6:00(全年365天營業)
電話:(853)861-348
費用:港幣150元
澳門中國旅行社網站 http://www.ctsmacau.com/visa/htm/vs_t2.htm

香港網上快證領件時間及地點

地點:(機場辦事處)香港大嶼山赤臘角機場運大樓五樓抵港層21號閘口(登機門)
時間:8:30~23:00,公眾假期照常
網上快證領取處 http://new.abacus.com.tw/abacus_2004/ipermit/ip_hkg_airport.htm

※由於中華航空公司CI-619航班抵達香港時間約為晚上11點20分,香港領證櫃檯服務時間至晚上11點30分,為避免造成旅客之不便,請貴單位告知搭乘CI-619且需於香港領取電子簽證之旅客,於台灣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務必告知中華航空櫃檯服務人員抵達香港後需領取IPERMIT電子簽證,以便航空公司聯繫香港領證櫃檯提供領證服務。

大陸各地可落地簽或台胞證落地加簽地點:

上海、廈門、福州、海口、三亞、成都、瀋陽、大連等地可辦理:落地簽及台胞證落地加簽。

落地簽應具備文件:

  1. 台灣護照(效期三個月以上)及台灣身份證正本
  2. 近期兩吋正面半身相片2張
  3. 費用人民幣150元

落地加簽應具備文件:

  1. 台胞證、台灣護照(效期三個月以上)
  2. 近期兩吋正面半身相片2張
  3. 費用人民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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